close

領了全殘保險金 丟了醫療險保障? 哪些保險公司有提供醫療保險附約延續權


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 更新日期:2009-07-29 記者:文 ⊙林依任


除了死亡外,壽險保單也提供全殘給付,但是領了全殘保險金後,醫療險附約是否還能繼續?你所投保的壽險保單有提供這樣的權利嗎?



在營造工程公司上班的蕭萬益,某日巡視工地時不小心從高處摔落,雖然在醫院治療了半年多,仍因頸椎嚴重受傷造成胸部以下癱瘓。



蕭萬益很有保險的觀念,從出社會工作後就陸續買了不少保險,包括儲蓄險、終身險,還附加了各類型的醫療險。這些保險,在他發生重大意外時全都派上用場,算是不幸中的大幸。其中長期住院治療期間,光醫療險就理賠了近百萬元。後來,保險業務員又幫他申請到一筆150萬元的全殘保險金。



但是萬萬沒想到,在領完全殘保險金之後,蕭萬益再度就診提出的醫療費用給付申請,卻全被保險公司打回票,因為「蕭萬益的保單都已經終止了」。這可真是繼癱瘓之後,另一個晴天霹靂的壞消息!



蕭萬益已經全殘無法工作、沒有收入,但是未來的就醫之路還很長,怎麼辦?



除了死亡外 壽險也保障全殘



投保人壽保險不論是定期險、儲蓄險或終身險,當被保險人死亡時,民眾大概都知道,保險公司會理賠身故保險金。但對於被保險人若發生像雙目失明、永久喪失語言或咀嚼機能,或因脊髓損傷導致四肢癱瘓等情況時,保險公司也會給付與死亡保額相同的全殘保險金,或許就不是那麼清楚了。


依目前壽險契約的規定,除了死亡事故外,若被保險人因為傷病導致身體符合保單所約定的「完全殘廢」標準時,保險公司也會提供給付。所謂的完全殘廢包括7種情況,被保險人是否符合標準,要從醫師的診斷證明書來判斷。



符合下列7項殘廢程度之一者就稱為完全殘廢:



雙目失明者。(視力在萬國視力表0.02以下)

兩手腕關節缺失或兩足踝關節缺失者。

一手腕關節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。

一目失明及一手腕關節缺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。

永久喪失語言(唇音、齒舌音、口蓋音、喉頭音等4種語言機能中,有3種以上不能構音)或咀嚼機能者(除流質食物外,不能攝取或吞嚥)。

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。(經過6個月,機能仍完全喪失)

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、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害,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,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,全須他人扶助者。



領過全殘保險金 保單就全部終止



由於保單是把全殘視同死亡,因此,在給付過全殘保險金後,保險契約的效力也會完全終止,就像給付過死亡保險金一樣。由於保單條款規定保險契約效力終止時,如果有附加契約隨同加保的話,所有的附加契約也都會因為主約終止而終止。


實務上,最常被規劃成附加在主壽險上的附加契約就是醫療險,包括一年期、長年期醫療險或終身型醫療險等。而當被保險人死亡,因為保險主體已不存在,也不會再有任何保險的需求,所有的主附約當然都應該終止。



但如果是全殘事故就不一樣,不論是失明、肢體缺失,或是因中樞神經或胸、腹部臟器機能障害的完全殘廢,在被保險人繼續存活期間,仍然需要保險保障,尤其是醫療險的保障。如果在這個時候,因為核給全殘保險金,就要終止所有的醫療險附約,與搶走落海的人僅有的救生圈沒有差別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Master 的頭像
    Master

    類宅男的部落格

    Mas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